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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在线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夏振婷  发布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4-15  点击数: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迅速消除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危害,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能力,应对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档案条例》《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档案室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中所称突发灾害是指由人为、自然或其他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突发性事故。主要包括:水灾、地震、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档案服务器系统崩溃等。上述灾害如对档案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抢救。

第三条 办公室档案室应按照档案的保管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自动消防灭火装置、去湿、去酸、消毒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安全防护系统。

第四条 办公室档案室应健全与保卫处、网络中心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五条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一)档案库房发生火灾,造成重要档案被毁和人员伤亡等;档案库房附近区域发生火灾,严重威胁档案库房安全,需要紧急转移档案;

(二)档案库房发生重大盗窃档案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三)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档案库房受损和人员伤亡;

(四)发生特大洪水,造成档案库房坍塌或档案被淹;

(五)其他特大紧急情况。

第六条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一)及时报警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在可能的情况下,档案管理人员采取行动消除事故;

(二)发生火灾时,档案管理人员或发现人及时拨打火警,保卫处第一时间切断电源,上报分管领导,启动消防灭火装置并迅速扑灭火情;发生水灾时,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或发现人第一时间联系总务处,派专人抢修和维护;组织人员用沙袋等物堵塞水流,将档案搬至柜架高处;发生盗窃时,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或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保卫处到场处理,上报分管领导,保护好现场,等待警察处理。

(三)办公室档案管理及救援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打开应急通道,疏散相关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四)办公室档案室应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定期备份;

(五)最大限度地抢救档案材料。

第七条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灾情解除后,办公室应急预案终止:

(一)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损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和登记,应转移的档案全部转移,确保档案安全;

(二)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档案损毁情况进行评估,根据突发事件暴露的档案保管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三)对整个突发事件进行总结,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第八条 办公室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迅速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属责任事故的,定责后按纪处理。

第九条 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