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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三个以案”报送材料提示单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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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市纪委《关于报送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进展的通知》要求,请各级党组织围绕“四联四增”和“十查十做”要求,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方面认真对照检视查摆问题,按照《各单位报送“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材料要求》(附件1)要求填报。
一、材料收集: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填报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照检视问题“4+1”清单》(附表3)由校监察审计处负责收集;其他处级干部由所在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负责收集报送。
二、报送时间、方式:
1、附属医院(芜湖市中医院)纪委对材料形式审核查看后,将警示教育工作进展书面材料和附表1、2、3材料电子版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一个单位建一个文件夹),打包成rar或zip格式文件包,于5月19日前发送至校监察审计处(邮箱389528572@qq.com)。
2、各总支、直属支部于5月26日前将表3报送校监察审计处。表1、表2的报送时间可以适当延后,原则上在学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完成报送(总支、直属支部对附表1 “制定方案”一栏不填)。
(附件详见纸质通知。)
校纪委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