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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责我者为我师”
作者: 管理员
发布部门: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1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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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哲学大家熊十力曾送梁漱溟一个条幅:“但责我者为我师。”意为批评我的人是我的老师。这句话发人深省,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借鉴。
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容不得他人批评,若听到逆耳之言,便心生怒气甚至搞打击报复,可谓“老虎屁股摸不得”。笔者认为,听不进逆耳之言的领导干部,不是好干部。不允许有“杂音”,害处很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影响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听不进逆耳之言的领导干部往往独断专行,而由于受认知水平、素质和能力等的局限,决策容易出现失误,而有了失误又听不进别人的提醒、批评,其结果只能是一错再错。
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一点错误都不犯的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关键是要直面过失、勇于担当、积极改正,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有的领导干部对待他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左耳进右耳出”,甚至搞打击报复;对待缺点和错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推诿扯皮,久而久之,就会听不到诚恳而有责任心的批评,也就少了一条时刻督促自己不断完善、不断提升的重要途径。
“但责我者为我师。”只有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做到认真倾听、积极改进,才是对待批评的最诚恳的态度。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尤其如此,要通过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做到位,群众的难题是否已解决,养成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品格,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以情服人,绝不能以权压人。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